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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6
2019年8月5日—8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
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四楼410室(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0550-3060617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9年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9年7月15日在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uzhou.gov.cn)、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ghj.chuzhou.gov.cn)、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网站(http://www.ahczghy.com)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5日—8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在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四楼410室(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咨询电话:0550-3060617。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等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填写《2019年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4、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参加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8月18日上午8:00-8:30,持有效身份证,到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四楼综合办公室(410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7、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负责解答。


  (三)考试:采用笔试方式


  1、笔试内容。所报考专业岗位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动手能力,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上午8:45—11:45。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一楼报告厅(107室)。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的确定。按照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2人或以上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应组织笔试成绩相同的参考人员进行面试,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2、体检工作。体检工作由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3、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组织,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有无刑事犯罪情况、有无失信情况、有无违反职业道德情况、工作实绩(或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监督电话:0550-3067290)。


  2、聘用。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理相关聘用(合同制)手续。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作条件及待遇


  1、工作地点:滁州市。


  2、工资待遇: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关规定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五险一金。


  3、福利:申请成为工会会员后,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工作日提供工作午餐。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过程、结果均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行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三)本公告由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负责解释。

2019年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制)岗位计划表s.doc

2019年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制)报名资格审查表s.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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