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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淮北市濉溪县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8
网络报名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濉溪县开发区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企业化管理,依照法定授权履行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责。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更好地激发开发区发展的动力与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主任1名;


  (二)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三)内设机构正职11名,其中:濉溪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部部长1名、财政金融部部长1名、规划建设部部长1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濉芜产业园投资促进一部部长1名、投资促进二部部长1名、生态应急和环境部部长1名、自然资源规划部部长1名;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经济发展部部长1名、社会事务管理部部长1名、招商引资部部长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质,市场感敏锐,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职业操守和个人品德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专业;


  4.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章中的“45周岁以下”为“1974年3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濉溪县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的;


  4.未满任职试用期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招聘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任(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发布公告。在濉溪先锋网(http://sx.hbxf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并利用微信等形式推送。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上午8:30—4月2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sx.pzhl.net/index.php。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濉溪县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上传本人学历及学位证书、身份证、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工作业绩报告(含相关荣誉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和上传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所报岗位的要求一致。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拟任用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综合评价


  聘请相关人员组成评委组,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情况,聚焦能力素质、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受表彰奖励,以及一贯表现等,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评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在濉溪先锋网公布。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当场宣布。为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确定考察对象


  依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并列者,一同列入考察。


  (六)体检与考察


  参照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县委成立考察组,对应聘者综合素质及工作经历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出现缺额的,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在同岗报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正式聘用


  县委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任职待遇


  (一)管理及聘期。本次公开招聘的开发区工作人员实行雇员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档案封存”(濉溪县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先办理调动手续),原有身份不变,根据在聘任岗位表现情况,可按照规定晋升“档案职务”和“档案工资”,并保留身份还原渠道。


  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合同。人员管理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正常续聘,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一次性任期奖励,并予以解聘。


  (二)薪酬待遇。实行绩效工资制,县委、县政府根据关键指标考核情况核定开发区全体雇员年度薪酬总量,薪酬总量不低于濉溪县县直公务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0.72倍,不高于2.4倍,开发区在核定的总量内自主分配。雇员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奖金+一次性任期奖金”的薪酬分配制度,岗位工资占薪酬收入的40%;绩效奖金对应所聘岗位工资标准,占薪酬收入的45%;一次性任期奖金占薪酬收入的15%。其中,绩效奖金向直接负责招商引资等关键绩效指标倾斜,不低于其他同级岗位绩效奖金的1.5倍。雇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省、市和濉溪县相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濉溪先锋网公布。


  咨询电话:0561—6077842(县委组织部)


  0561—607990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0851,6089178(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濉溪县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v.xls

濉溪县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v.doc

 

  濉溪县开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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