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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宣城市宣州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做好2020年度宣州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33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2020年度宣州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度宣州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39名(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宣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或政务公开-宣州教体局-人事信息)上统一发布。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今年宣州区新任教师岗位部分计划用于安排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具体见附件1。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五)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上述范围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要求具备教师资格的岗位时,可以依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试用期内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8:00至7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按规定进行报名,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4日12:00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4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4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8月6-7日期间,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7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统一笔试


  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安徽省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大纲》(附件3)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宣城市区,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8:00至8月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0年8月10日08:00-11:3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宣州区教体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63-3021330)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段、学科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如达不到以上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


  (五)现场资格复审


  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报加分审核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需书面承诺“本人在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如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书面证明。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书面承诺“本人在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如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即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或政务公开-宣州教体局-人事信息)提前公告。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宣州区教体局会同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测试方案等事项,在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或政务公开-宣州教体局-人事信息)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在宣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或政务公开-宣州教体局-人事信息)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和进城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63-30213300563-3017330


  监督电话:0563-3027363


  特此公告


  

2020 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日程安排ah.doc

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笔试大纲ah.rar

宣州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表ah.xls


  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和进城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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