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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储备人才(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州市人才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使用储备人才编制20个,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20名,用于潮州市金山中学、潮州市高级中学、潮州市绵德中学3所学校。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储备人才20名(详见附件1:《2020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储备人才(教师)岗位表》)。被聘用的储备人才使用市人才储备中心专项事业编制,指派到相应学校工作,由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当储备人才所在学校空出编制时,引进的人才转用该学校的编制。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含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2018、2019年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需具有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粤教毕[2020]6号文件要求,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被聘用者应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解除聘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周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中共党员受纪律处分被开除党籍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周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对应聘者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


  (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邮箱:czjyjrsk@126.com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2020年8月30日


  (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3.报名需提供材料:


  (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①填写潮州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储备人才(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成绩单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扫描件。


  报名时报名者应承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和考核


  1.由考核工作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学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根据工作安排,按照报名顺序,分期分批预约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现场直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合格者的资格、学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者按每个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额满为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对象应带齐如下资料:


  ①潮州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储备人才(教师)报名表;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④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⑥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2018、2019年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


  ⑦其他奖惩证书等资料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或考核通知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由潮州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


  由潮州市教育局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市人才储备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市人才储备中心需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市人才储备中心、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三方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执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潮人社函〔2020〕43号)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和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情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所有人员在进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潮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68-2805016

潮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简介a.docx

潮州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储备人才(教师)报名表a.docx

2020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储备人才(教师)岗位表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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