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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第二次招聘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切实提高清新区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及时补充辅助执法力量,清新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男性3名,身高165厘米以上;


  (三)年龄20—4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楼216室(太和镇清和大道中88号),联系人:肖小姐,联系电话:5810007。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附件1),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如下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计生部门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四、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时间:2020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局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六、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一)协管员年薪约为50000元/年(含五险一金)。


  (二)试用期间只发放试用期工资,不享受其它相关福利待遇。


  (三)试用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薪酬和相关福利待遇。


  八、其他


  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报考人员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电话(联系人:肖小姐,联系电话:5810007)咨询了解。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拟聘用人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直接按考试成绩进行递补录用。

2020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协管员报名表a.doc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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