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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钦州市文明办招聘政府雇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0
2015年12月10日
网络报名
wmbzp3688@163.com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政府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发〔2009〕26号)精神,为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和谐钦州建设,钦州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招聘5名政府雇员在市文明办工作,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名额及期限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工作规章制度、纪律,愿意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完成政府工作需要的专项才能,身体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2.年龄为2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991年12月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等条件者中共党员优先。
(二)岗位条件及名额分配
拟聘用5名政府雇员(普通雇员)在市文明办工作,岗位名额及所需专业条件分别如下:
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岗位(3人):教育学、心理学、中文专业;
2.中国文明网钦州联盟网站岗位(2人):
(1)网站采编(1人):新闻、中文、传媒专业;
(2)网页设计(1人):网页设计、平面设计专业。有新闻网站、门户网站设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雇用期限
雇用期限为3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雇用,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雇用合同,按各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雇用期满经考核为优秀的,优先续聘。
三、身份及待遇
(一)身份:政府雇员实行雇用制,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不具备公务员身份。解除雇用关系后,不负责安排工作。
(二)待遇:
1.政府雇员的薪酬按《钦州市政府雇员年薪标准表》执行。本次招聘的普通雇员执行1-3档,年薪为40000元至70000元。具体定档综合考虑雇用岗位及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复杂性,受雇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及综合能力,雇用岗位所需人才的社会相应薪酬标准等因素,由市文明办根据《钦州市政府雇员年薪标准表》与雇员本人以合同形式确定。
2.政府雇员参照城镇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缴纳所需费用由雇用单位和雇员本人按规定比例支付。雇员受雇期间,计算连续工龄,其工伤、抚恤等待遇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请登录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qzrc.aspx)“公示公告”栏目,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wmbzp3688@163.com。报名人员需在指定时间段内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原件至指定地点现场交验。资格审查由市文明办组织进行,并将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2016年2月15日(公布后两个月)。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条件。在笔试中,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通过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市文明办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笔试内容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中国文明网钦州联盟网站岗位: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钦州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和招聘岗位名额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钦州人才网发布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以演讲答辩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将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考核、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公布。
2.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市文明办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市文明办组织考核合格者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公示、确定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选,在钦州人才网、钦州日报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签订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结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拟聘用通知书,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市文明办与拟招聘人员签订《钦州市政府雇员合同书》,对雇用期限、工作任务、管理、薪酬、福利等作出明确约定。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市文明办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招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需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负责解决,收到拟聘用通知书45天内无法解除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有关说明
1.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qzrc.aspx)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
3.联系方式:
钦州市文明办 0777-2861319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7-3688396

广西钦州市文明办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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