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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黔南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遴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5
2018年8月4日上午8:30
现场报名
冠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缓解我办人员紧缺现状,按照《龙里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高新综合服务中心拟公开遴选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承担遴选职位的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测评及考察等具体工作,此项工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指导,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遴选人数
此次计划遴选1个职位共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遴选范围
此次公开遴选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卫计系统除外)。
五、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岗)位;
(三)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四)须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年限,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应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的试用期内人员;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冠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参加工作文件、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3张;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公开遴选名额达不到2︰1比例的,具体由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取消或减少该职位公开遴选的名额。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先面试,再进行测评和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测评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测评和考察由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测评和考察一并进行,须由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到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测评和考察,其中:借用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人员在现借用单位进行测评和考察。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 “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测评
测评对象按遴选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2比例确定,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测评,如参加测评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由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3.考察
考察主要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经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确定遴选名单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研究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遴选岗位办理调动手续,拟调人员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遴选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七、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遴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龙里县公开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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