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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招聘财政供给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1
现场报名
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西会议室报名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工作需求,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财政供给编外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鹤壁市户籍,年龄18-35周岁(1984年3月30日以后至2002年3月29日前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来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1:政务服务热线,8人。


  工作内容:接听市长热线来电,解答和接收企业、群众咨询、举报,并及时转交和督办相关单位。


  招聘条件:18—35周岁,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准确清晰,政务热线工作经验或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招聘岗位2:综合窗口,14人。


  工作内容:代表相关审批部门履行咨询、接件、转办、告知、送达等职责。


  招聘条件:18—35周岁,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准确清晰,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经验或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3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提前在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s://xzfw.hebi.gov.cn/)下载《个人报名表》(一份)、《工作经历证明》,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个人报名表(另单独携带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政务服务窗口、政务服务热线或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西会议室报名。请自行佩戴口罩,从智慧鹤壁西门测体温、扫码后进入。


  2、资格审查


  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并通过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人员名单。


  报名咨询电话:0392-3361125


  五、考试


  考试由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紧紧围绕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满分5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2020年4月3日


  笔试成绩将及时在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s://xzfw.hebi.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满分50分。请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密切关注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s://xzfw.hebi.gov.cn/)发布的面试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学历层次仍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


  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对象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考察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鹤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鹤人社〔2011〕93号文)管理规定,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到岗后,试用期间(一年)考核不合格的,双方解除合同。

2020年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招聘报名表a.docx

2020年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招聘工作经历证明b.docx

  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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