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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鹤壁市山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以及河南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等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山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鹤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20年山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鹤壁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有鹤壁市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之日>)。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河南省鹤壁市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南省鹤壁市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相应学历要求,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限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不含发布当日);


  6、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未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人员;


  7、鹤壁市山城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山城区长风路与朝阳街交叉口西南角,朝阳街140号)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可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全套就业协议书;实行人事代理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人事代理合同)等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上述证件统一A4纸复印一份和《2020年山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1份,自行从山城区政府门户网(www.hbscq.gov.cn)下载,内容打印填报(附件2)。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报名地点由本人现场报名(不得代报)。报考人员所报专业应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相一致。本次招聘不受报名比例限制,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笔试。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鹤壁的,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鹤壁的,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28日9:00至9月29日16:00工作时间到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城区红旗街中段区政府办公楼四楼)412房间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名单在山城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3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后,须于9月28日9:00至9月29日16:00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房间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准考证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材料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由2020年山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20200201岗位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可按笔试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岗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缺考、作弊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合同书)等原件,重点核查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在职人员还须查验其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山城区政府门户网(www.hbscq.gov.cn)上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询。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有资格证书的优先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成绩相同的无资格证书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2020年山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体检对象接到通知后当日内确认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考察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山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山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bscq.gov.cn)是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工作网,公开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址进行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公告由2020年山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2-2559971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020年山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ss.xlsx

2020年山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ss.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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