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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2019年南通海门市部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驻村合同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7
现场报名
海门市公共卫生中心1201室(张謇大道889号)。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增强村级卫生机构岗位吸引力,切实改善我市乡村医生队伍现状,经研究决定,从我市现有乡村医生队伍中公开招聘1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同制人员,定向派驻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本市目前在岗乡村医生且连续从事村医工作时间满5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二)具有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含)以上资格的人员,年龄:女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1971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出生),男18周岁以上、58周岁以下(1961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周三)8:30--11:30,13:30--16:00。


  报名地点:海门市公共卫生中心1201室(张謇大道889号)。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的《2019年海门市部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驻村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1,可下载);③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所持有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工作年限证明原件;⑥公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工作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发放《准考证》。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从事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且领取《准考证》人员。


  2.内容:笔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1.5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体检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人员,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将拟聘通知书核发至拟聘人员目前工作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用人单位根据市卫健委核发的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相关合同。相关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替补。


  六、其它


  聘用单位为所聘用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缴纳种类及标准与单位内合同制人员相同,涉及个人缴纳的,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0930782212771


  纪律监督:0513-82296500


  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6日

2019年海门市部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驻村合同制人员报名表q.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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