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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江市京口区集中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区人社局)、镇江市京口区教育局(下简称区教育局)研究决定,我区部分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心,共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教师。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201—203、219、220仅面向京口区2020届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师范生,应聘人员需提供与京口区教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岗位222仅面向京口区2020届省免费男幼师,应聘人员需提供与京口区教育局签订的《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镇江市京口区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镇江市京口区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十)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7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7月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7月3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7月4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7月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1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ks/)和京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jingkou.gov.cn/col/col21/index.html)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6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9日—7月10日;面试通知单打印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区教育局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7月3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0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京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部分岗位需专业技能测试)两种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或身份证号查询。


  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按省、市有关要求提前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补充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须认真阅读《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扬中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联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三),并不得迟于6月28日零点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湖北地区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来自北京市的人员参照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笔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来自北京市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告知书》(见附件四)要求执行。由于上述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面试


  面试分岗位进行。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其中,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师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百分制(需要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京口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比例合成。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京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京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考察统一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区人社局备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京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相关学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0年应届生毕业后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或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1—89980831、0511-89980530(京口区教育局);


  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0511-89980833(京口区教育局),0511-80859057(京口区人社局)。


  本招聘公告由京口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m.xls

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m.xls

关于来自北京市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告知书nn.docx

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联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mm.docx

  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京口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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