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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盟本级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招聘辅警50人简章

发布时间:2019-09-05
2019年9月3日9:00-9月6日17:30
网络报名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0479—8235702

为进一步加强盟本级留置看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锡盟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留置看护监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同等情况下(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上各类人员类别排序即为优先顺序)。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2019年8月30日前入锡盟户籍);


  2.年满18周岁(2001年8月30日之前出生);岗位1、2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0日之后出生);岗位3、4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30日之后出生);


  3.岗位1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岗位2身高160cm及以上;岗位3身高要求175cm及以上;岗位4身高要求165cm及以上;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品行,政审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


  6.身心健康,心理健康测试合格;


  7.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行政拘留、有吸毒史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http://www.xmpta.com.cn/)。请注意:本次招聘不支持手机登陆网站报名。


  2.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3日9:00-9月6日17:3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退役士兵须完整填写高中及服役经历。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不连贯的,招聘单位不予审查通过。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4.报考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6.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盟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9月3日9:00时至9月6日24:00时结束,9月6日17:30时后至9月7日9:00时期间不能新增报名,未审核通过人员可修改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特别提醒:报名交费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7日12:00。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予退费。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9月13日8:30至2019年9月14日17:3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身高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锡盟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锡盟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取消岗位计划招聘数。


  2.笔试科目为《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公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本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上午 9:00-11:00,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5.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笔试。


  6.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将在平安锡盟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公示后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于9月19日到锡盟公安局院内体育馆(详细地址: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体育场西侧锡盟公安局)进行现场审核。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携带的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


  (3)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6)岗位所需其他佐证材料。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体能测试。


  3.岗位1、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见附件二)相应年龄标准对照实施。岗位3、4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见附件三)对照性别及年龄执行,单项成绩35分以下不计分,五项平均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4.对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有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按优先招聘条件仍不能确定排名的,将依据考生体能测试1000米或800米跑项目时间成绩确定排名。


  5.如出现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从相应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体能测试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锡盟公安局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的要求,增设毒品现场检测。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体检不通过的可申请复检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对体检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确定拟公示人员。锡盟公安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对拟公示人员进行严格政审及考察。对拟公示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此项特殊工作,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对政审及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审及考察结束后,锡盟公安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结果、体检、政审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或平安锡盟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一)盟纪委监委派驻锡盟公安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全部环节进行纪律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其他


  (一)考生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锡盟盟本级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进入体能测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在征求本人意见后,签订留置看护监管储备人员协议,半年内在现有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进行补录,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五)本简章由锡盟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41055


  网上报名和交费技术咨询电话:


  0479—8235702


  举报电话:


  0479—8241064


  0479—8278199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男子组).doc

测试和标准.docx

锡盟盟本级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锡盟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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