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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海大通县招聘政府雇员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1
2014年10月底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4年11月初

为进一步创新人事管理机制,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解决我县紧缺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根据《西宁市政府实施政府雇员制度的意见(试行)》和《西宁市政府雇员招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提出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保证重点,解决急需;公开公正,严格程序;广招严选,择优聘用;量才使用,激发活力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省招聘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计划
政府雇员招聘计划,在充分考虑各单位岗位需求的基础上,经政府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共招聘初级、中级政府雇员17名(报考所需岗位、专业等其它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招聘岗位规定条件。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通县政府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各用人单位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招聘政府雇员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雇员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报纸、网络、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件在网上予以验证,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准予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笔试和面试试题聘请有关专家在县监察局的监督下封闭命题。拟定于2014年10月底组织笔试,次日公布笔试成绩,2014年11月初组织面试(考核),次日公布面试成绩。
对报名岗位人数达到1:5比例,形成竞争的,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招聘人选;对报名形不成竞争的,由政府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用人单位组成招聘小组,确定招聘方式,并报政府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参加面试的比例为1:3。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放弃体检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资格条件与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再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标准具体可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初步聘用意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拟聘用对象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受聘雇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和双方的责、权、利等相关要求,以及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等,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备案。
政府雇员聘期一般为5年,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七、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聘用后的政府雇员其管理、考核及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政府雇员制度的意见(试行)》和《西宁市政府雇员招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政府雇员实行年薪制,初级雇员的薪酬可参照本县同级公务员工资标准确定;中级雇员薪酬按高出本县同等条件公务员工资水平的50%确定;政府雇员薪酬由用人单位以按月度计发和年度计发相结合的形式支付。其中,薪酬的80%按月计发,薪酬的20%,以年度考核结果和目标考核结果为依据,年终一次发放。
政府雇员受聘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和雇员本人按比例交纳(其中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社会平均工资)。雇员受聘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八、工作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政府雇员招聘工作,积极配合政府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政府雇员招聘的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以及招聘人选的筛选和确定工作。
(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雇员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和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西宁市政府雇员招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大通县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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