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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全面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和市委、市政府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具体部署,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与学历层次,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中共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晋人才〔2020〕3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招聘一批具有真才实干的人才建设开发区,为打造国家级开发区提供智力支持。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见《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专业要求:专业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目录为《2019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试用期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官网(http://kfq.sxxz.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2.报名地点: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楼843室(地址:忻府区汾源街73号)。


  3.报名所需材料:考生在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kfq.sxxz.gov.cn)下载并填写《忻州经济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通过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学位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证明。


  4.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学校开具的可以如期毕业、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证明,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5.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资格审查后不得改报。


  6.无法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将以上材料均扫描成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手机号,发送至电子邮箱xzkfqzcyz@163.com。


  7.已就业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留学归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将会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报考者,将会说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资格条件由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资格审查完成后,忻州经济开发区招才引智服务中心将通过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kfq.sxxz.gov.cn)通知资格条件合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的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复审结果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kfq.sxxz.gov.cn)。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5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部门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5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五)面试


  面试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确定后,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拟定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人员需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后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kfq.sxxz.gov.cn)公告。


  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2019年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岗位、名额、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审核盖章。招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人事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八)监督检查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1993501350118803501155忻州经济开发区招才引智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350-3032611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v.doc

2020年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v.doc

2020年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v.xls


  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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