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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安邻水县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5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含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及邻水县以外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一)邻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岗位,计划引进23名(详见附件1)。


  (二)邻水县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岗位,计划引进26名(详见附件2)。


  (三)邻水县“带编入企,双向进入”模式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岗位,计划引进5名(详见附件3)。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二)学历(职称)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三)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带编入企,双向进入”模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留学归国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有高级职称或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放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其中,达到学历条件而没有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男不超过48周岁、女不超过42周岁。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


  (六)从我县辞聘或解聘的高层次人才不得引进。


  (七)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以上所涉年龄及取得相关证书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延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持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以报名)。


  四、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


  (一)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1.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单位有空缺事业编制的占用本单位编制,无空缺编制的使用邻水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专项人才编制。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安排到党政群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1年试用期。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12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6万元。若引进人才在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离开邻水的,全额退还所得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解除聘用关系,取消相应干部身份。


  4.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5000元/年。引进人才到岗后,符合《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公租房,并由用人单位提供1年过渡性租房补贴。


  (二)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


  1.根据相关用人单位性质,使用财政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实行1年试用期。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正高级职称35万元,副高级职称25万元。若引进人才未满服务年限而离开邻水的,全额退还所得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解除聘用关系,取消事业干部身份。


  4.生活补贴与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同。引进人才到岗后,符合《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公租房,并由用人单位提供2年过渡性租房补贴。


  (三)“带编入企,双向进入”模式引进高层次人才


  1.使用邻水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专项人才编制。引进后实行“带编入企”,到园区重点民营企业工作2年(含试用期1年),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服从企业的人事安排和日常管理,同时服从邻水县人才办和所在园区的管理。期满后根据本人、企业和政府(园区)三方意愿,实行“双向进入”,即引进人才既可选择脱钩留企,也可选择返回园区管委会或工业经济等部门工作。


  2.按县内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带编入企工作期间,基本工资、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生活补助由县财政保障,因工作产生的费用(差旅费、食宿费等)和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奖金(一般不低于其他同级别事业干部)由所在企业承担。2年期满选择留企工作后,与用人企业新签订不少于3年的用工协议,新协议期间所有待遇由企业负责承担,县财政对相应企业给予人才补贴。


  3.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1年试用期。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生活补助与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同。若引进人才在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离开邻水的,全额退还所得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解除聘用关系,取消相应干部身份。


  4.引进人才到岗后,符合《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公租房。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直接考核(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到邻水县人才办(邻水县鼎屏镇红旗路96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9日。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附电子文档),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1寸免冠近照2张、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提供学校相应证明。


  2.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9日。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四川省邻水县2020年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4),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至报名登记表)以电子文档形式(以“职位编码+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galsrcg@163.com。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邻水县人才办会同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网上报名的初审合格者须在面试时当场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具有公务员、事业干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还须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三)面试测评。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将根据报名情况,由邻水县人才办会同有关单位对报考人员组织现场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8月中旬,面试地点在邻水县内,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人选确定。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面试成绩排名未在所报考岗位的需求人数内,但表现特别突出且符合其他岗位需求的,可统筹考虑进行调剂;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引进;如某一岗位在面试中确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暂不引进。


  (五)体检考察。对拟引进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由邻水县人才办和用人单位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的,报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由邻水县人才办和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


  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自费出国、脱产学习、离开邻水相关单位,否则将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联系方式


  电话:0826-8865691(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26-3224348(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6-3210633(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其他未尽事宜由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邻水县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一览表(“带编入企,双向进入”)x.docx

2020年邻水县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一览表(医院)x.docx

2020年邻水县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一览表(机关事业单位)x.docx

2020年邻水县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x.docx



  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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