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内容信息管理 - 新疆

报名入口

2020年新疆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0-07-0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域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域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疆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疆重点河流流域规划、综合规划、并开展技术审查等工作;开展寒旱区水文水资源配置与重大水利工程关键技术研究。近年来,承担自治区级以上科研课题十余项,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三项,三等奖一项,获多个自治区优秀工程勘测设计奖项。


  (二)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管理及水土保持水土监测工作,承担自治区内水土流失调查及水土保持公告发布工作,协助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项目评估验收等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及人才培养工作。


  (三)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自治区灌溉中心试验站)。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农村、牧区水利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承担大中型灌排工程项目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灌溉定额地方标准测算和修订工作,以及灌溉试验技术指导和研究工作;承担灌溉排水技术开发、引进、推广、培训等工作;承担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测算工作。


  (四)自治区水利厅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自治区水利厅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拟定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开展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建设监理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五)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自治区水利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工作。


  (六)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自治区大坝水闸安全管理中心)。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自治区大坝水闸安全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工作;承担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管理,统计编报灌溉供水进度与水库蓄水动态、公益性两项经费测算;承担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工作,以及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工作。


  (七)自治区水利科技推广总站:自治区水利科技推广总站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编制自治区水利技术推广规划;开展面向全区的水利科技推广等工作。


  (八)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规划研究所。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规划研究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二类。主要负责承担全疆或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利用的研究规划等工作;同时还承担构建南疆水-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水利战略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生活用水定额修订、“十三五”全国水利专项扶贫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新疆篇章、“十三五”全国水利脱贫攻坚规划新疆篇章、新疆水资源及主要规划成果汇编、全疆节水型社会建设验收等水资源论证、水资源保护规划;重大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规划、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和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等。


  (九)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的下属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工作地点在达坂城区或托克逊县,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


  (十)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从事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及灌溉制度研究、土壤改良与水盐动态观测研究、水资源水环境研究、河工水工模型试验、材料与结构试验、岩土工程试验研究等;同时还承担着节水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应用与示范,农田水利规划与勘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与设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大坝安全监测等任务。持有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中国计量认证CMA,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水资源论证等乙级,工程监理、测绘丙级,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等资质。


  (十一)新疆水利水电学校。新疆水利水电学校座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占地面积228亩,成立于1978年,是一所公办性质的、以理工科为主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迄今已有40年的办学历史。校舍总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187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75%,在校生3000余人。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基础理论扎实,专业技能精湛,锐意进取,适应教学要求和人才培养工作要求的师资队伍。学校坚持走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路子,注重职工文化素养的提高,全面实施品牌化、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战略,办学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十二)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金沟河流域管理局的下属单位,驻地在沙湾县,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金沟河流域地处天山北坡经济开发区之内,是全疆开发较早的灌区之一,也是自治区重要的粮棉基地。


  (十三)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派出机构,驻地在昌吉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头屯河流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担负着头屯河流域内水资源保护、水法规宣传、行使水行政执法权;各种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防洪抢险等工作;进行流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十四)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头屯河流域管理局下属单位,驻地在昌吉市,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承担乌鲁木齐市、兵团第十二师与昌吉市40万亩农业供水、新疆八一钢铁集团工业供水及城市绿化供水任务。


  (十五)新疆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新疆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头屯河流域管理局下属单位,驻地在昌吉市,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主要承担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


  (十六)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库车县,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克孜尔水库的运行管理等工作,承担防洪度汛、供水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克孜尔水库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兼有水力发电、水产养殖和旅游等综合效益性的大型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


  (十七)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派出机构,驻地在喀什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和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统筹协调流域用水,实施取水总量控制;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河道管理;组织编制流域防洪方案;负责流域内水价水权改革工作;负责直管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直管工程的水价及其他有关收费项目的立项、调整建议方案;负责直管水利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开展流域水利科技、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承办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供水管理和水土保持等工作。


  (十八)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喀什市,公益二类。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克州乌恰县境内。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规程、落实项目法人职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负责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的前期工作、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维护和水库运行管理工作;协助流域管理机构承担卡拉贝利以上各级水电站防洪度汛、水量调度的监督管理;负责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安全运行调度、灌溉管理、防洪抗旱和发电工作,以及水库生产经营和水电费的征收工作。


  (十九)自治区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自治区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和田市,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的运行管理等工作。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和田县境内喀拉喀什河中游河段,是一座具有灌溉、防洪、发电、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总库容3.47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6万kw,年设计有效发电量为1.97亿kw·h,是和田地区的主要骨干电源。


  (二十)伊犁水文勘测局。伊犁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伊犁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一)塔城水文勘测局。塔城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塔城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二)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博州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三)巴音郭楞水文勘测局。巴音郭楞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巴州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四)阿克苏水文勘测局。阿克苏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阿克苏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五)喀什水文勘测局。喀什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喀什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六)和田水文勘测局。和田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和田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7月1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1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1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7.报考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8.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聘者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岗位按附件1要求执行;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存在问题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7.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水利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线上笔试要求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笔试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


  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xinj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9日。


  (二)报名


  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www.xjslt.gov.cn/),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10:00至2020年7月9日18:00。


  2.报名方式:


  ①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考试培训报名系统(https://bmxt.xjrc365.com/,下同)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证件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X35mm,像素295px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


  ②登录填写基本信息及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1日上午10:00开始至7月9日18:00点截止。


  ③缴费金额100元。缴费前考生必须完整阅读考生须知(详见附件2)阅读完成同意后方可登陆报名考试系统点击缴费,通过微信支付缴费,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18690812086,18040822147。(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13日起开始打印准考证。


  ⑤请考生在7月13日——7月14日(上班时间)登陆网址https://bmxt.xjrc365.com/,查看下载考生端,考生端由电脑端“智考云”及移动端“智考通”两部分构成,考生必须同时下载两个客户端才可完成考试,并按照操作手册正确安装。一个准考证号对应一个考生端,严禁私下传输发送安装包,若因此导致考生端不能正常安装和登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超过规定时间后,下载通道即关闭。考生所下载的“智考云”在线考试系统考生端与个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绑定,一人一安装包,严禁使用他人安装包,因使用他人安装包造成的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下载、安装时所使用的准考证号必须与模拟考试、正式考试时所使用的准考证号一致。


  ⑥模拟考试及技术咨询时间


  考生下载安装“智考云”在线考试系统考生端后,登录“智考通”移动端、“智考云”电脑端参加模拟考试,模拟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登录、试题呈现、录音录像、佐证视频拍摄与上传等全流程操作;若在模拟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登录、面部识别障碍等问题,或因电脑故障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电脑的,请及时拨打技术热线:400-088-0028。


  若考生没有参加模拟考试,导致考试当天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模拟考试时间 : 系统全天开放


  技术咨询时间:2020年7月13日10:00——14日19:00


  3.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自治区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0991--5862473


  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0991--5596905


  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0991--5846349


  自治区水利厅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0991--5815611


  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0991--5856029


  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0991--5851969


  自治区水利科技推广总站:0991--5850027


  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规划研究所:0991--5801867


  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1--5802027


  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0991--8525332


  新疆水利水电学校:0991--6636709


  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3--6053120 


  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0994--2334778


  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4--2334778


  新疆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0994--2334778


  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0997--6716818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0998--5855310


  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0998--5779706


  自治区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0903--2059416


  自治区水文局组织人事处:0991--5591082


  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0991—5816571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本科及以下学历可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附件5)、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2011年最新修订版)(附件6)。


  ④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⑤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三)考试


  自治区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新疆水利水电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60%。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笔试成绩在自治区水利厅(http://www.xjslt.gov.cn/)网站上公布。


  2.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通知及考生须知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请考生提前30分钟依次登录“智考通”移动端、“智考云”电脑端。因个人原因延迟进入考试系统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在开考30分钟后,考生仍未进入考试系统考试界面或在考试中途强行退出系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在线“云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在家里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智考云”在线考试系统考生端参加考试。


  (2)考生自备带有麦克风、摄像头和储电功能的电脑(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电脑配置要求:


  ①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10(禁止使用双系统、iOS系统);


  ②内存:4G(含)以上(可用内存至少2G以上);


  ③网络:可连接互联网(确保网络正常稳定,带宽4M以上,不能使用手机热点);


  ④硬盘:软件所在C盘至少20G(含)以上可用空间;


  ⑤摄像头:计算机自带摄像头或外接摄像头;


  ⑥麦克风:具有收音功能的麦克风。


  (3)考生自备一台安卓操作系统的移动设备(手机或平板,安卓系统版本为8.0或以上),须带有摄像头、具有录音录像功能、可用存储内存至少在2G以上,且有能满足连续录像两个半小时的电量。考试开始前,用移动设备前置摄像头环顾考试环境,再将移动设备固定在能够拍摄到考生桌面、考生电脑桌面、周围环境及考生行为的位置上继续拍摄考试全程,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智考通”移动端确认佐证视频全部上传成功。


  (4)在正式开始考试前,请考生将设备及网络调试到最佳状态,电脑端和移动端摄像头全程开启。考试过程中由于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5)为保障考试能够顺利进行,请考生在下载安装“智考云”电脑端前,卸载360安全卫士、360杀毒、金山毒霸、电脑管家、McAfee、鲁大师等所有可能会影响考试作答或与系统软件无法兼容的杀毒工具。在考试结束前切勿重新安装杀毒软件、自动更新系统或重装系统。


  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关闭QQ、微信、钉钉、内网通等所有通讯工具及TeamViewer、向日葵等远程工具。不按此操作导致考试过程中出现故障而影响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6)考生所在的考试环境应为光线充足、封闭、无其他人、无外界干扰的安静场所,场所内不能放置任何书籍及影像资料等,并调整好摄像头拍摄角度和坐姿,确保上半身能够在电脑端的摄像范围中。考生不得使用滤镜等可能导致本人严重失真的设备,妆容不宜夸张,不得遮挡面部(不得戴口罩),不得戴耳机。


  4.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⑤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⑥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www.xjslt.gov.cn/)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www.xjslt.gov.cn/)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资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报名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参加专项招聘岗位的考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证明”(附件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排名依次递补。


  (五)面试


  1.报考自治区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除新疆水利水电学校)的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报考新疆水利水电学校的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测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工作由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分为两个步骤,首先组织考生进行教学试讲,考生须准备纸质教案(教学设计)二份,内容30分钟。试讲结束后,统一进入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等事宜,于面试前在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www.xjslt.gov.cn/)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六)体检


  1.体检由自治区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自治区水利厅统一组织在三甲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


  5.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水利厅另选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6.体检结果将于体检完成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www.xjslt.gov.cn/)进行公告。


  (七)考察


  1.自治区水利厅将对拟录用人员及亲属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自治区水利厅负责审定。


  5.考察结果在自治区网站(http://www.xjslt.gov.cn/)进行公告。


  (八)确定拟招聘人员


  自治区水利厅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招聘人员。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自治区水利厅(http://www.xjslt.gov.cn/)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新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招聘监督


  自治区水利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1-5815633、0991-5892025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www.xjslt.gov.cn/)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1年最新修订版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qx.doc

2020年度新疆自治区水利厅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证明wx.docx

2020年度新疆自治区水利厅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doc

2020年度新疆自治区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一批)x.xlsx

2020年度新疆自治区水利厅考生须知x.pdf

20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wx.xls

  2020年6月30日


关注唯一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