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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大学第二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6
网络报名
教育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要求,经新疆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始创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院。抗战时期,林基路、杜重远、茅盾、祁天民、张仲实、萨空了、史枚、高滔、江豪、涂冶、赵丹、郭春则等一批教育家、艺术家和进步人士,先后来学校担任领导、任教和讲学。经过一代代新大人的艰苦奋斗,新疆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2017年新疆大学被列入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2018年被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走上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学校现有14个博士一级学科,33个硕士一级学科,分布在文理工三大学科门类。现招生专业76个(包括10个国家特色专业,19个自治区紧缺人才专业,1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高峰学科6个,自治区高原学科7个。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类学科的有7个学科,进入C类学科的有9个学科。化学、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团队)47个。


  2010年,在教育部整体协调下,以清华大学为组长、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为副组长,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为成员的10所高校对口支援新疆大学。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山大学加入支援高校团队。


  新疆大学新校区正在积极筹建,自治区投入50个亿用于新疆大学新校区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远期总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一期建设规模地上60万平方米,以理工科学院建设为主要内容,预计于2020年年底建成。


  作为首批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部省合建高校,学校已经确定了到2035年把新疆大学整体水平提高到国内一流行列,到205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的一流大学的发展方向。学校将给予青年人才大力支持,力争使每一位青年人才都能够共享发展,快速成长。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D1001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8月6日(周二)至2019年8月16日(周五),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周三)10:00-2019年8月16日(周五)22:00。


  (二)网络报名方式


  1.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附件1)、《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218.195.237.47)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1)报考者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8585997。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7日(周六)上午10:00-下午18:00,地点为新疆大学校本部图书馆1楼,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党员或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6.少数民族考生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7.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岗位D1001本科学历人员需携带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或合同书。


  应聘者需提前准备各项材料,资格审查时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九、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资格审查当天下午19:00后登录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218.195.237.47)打印准考证。


  十、考试


  采取笔试(重点考核应聘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及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初步定为8月18日(周日)上午10:00-13:00。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40%折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3.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大学主页予以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初步定为8月18日(周日)下午16:00-19:00,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大学主页,不再单独通知。


  2.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3.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结束后,在新疆大学主页上公布笔试、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大学组织加试,加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十一、体检


  新疆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新疆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二、试工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需进行试工,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试工人员,试工期为1个月,应聘者在接到试工通知3日内不能到岗的视为自行放弃。试工期间学校按照国家法律要求,发放一定薪资待遇。试工成绩与笔试、面试成绩不存在相关性。试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期内,因试工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三、考察


  1.新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试工、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五、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大学主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七、招聘监督


  新疆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8581939


  十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考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大学负责解释。


  


  新疆大学


  2019年8月6日

2019年新疆大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a.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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