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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山市昌宁县基础教育学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0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现将保山市2020年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补充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方式


  本次专项补充招聘人数29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保山市2020年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招聘方式采用保山市校园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


  四、招聘政策


  (一)应聘教师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二)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30000元,由各地人社部门按规定发放。


  (三)本次专项招聘到市直基础教育学校的,事业编制由市委编办按规定进行保障。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区)及县以下基础教育学校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区)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进行保障,由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四)根据云人社发〔2020〕22号文件,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8月11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保山新闻网站、相关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1日24:00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报考岗位分别将报名表及个人简历电子版(扫描件)通过网络发送至对应县(区)或单位的报名指定邮箱地址。


  隆阳区报名邮箱地址:lyjyrsg@163.com


  龙陵县报名邮箱地址:lljyzxzp@163.com


  昌宁县报名邮箱地址:cnjyjrsk@126.com


  保山一中报名邮箱地址:bsyzxb@126.com


  保山市关爱学校报名邮箱地址:ynbsga@163.com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纸质材料报名;


  2.应聘者填写《保山市2020年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补充招聘报名表》(附件2);


  3.应聘者电子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电子版请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4.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将《保山市2020年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补充招聘报名表》及电子简历发送到对应邮箱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5.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电子简历中涉及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学历和学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政审考察时提供。


  (五)资格审查:2020年8月22日—8月23日进行资格审查。市直学校的岗位由招聘学校、县(区)的岗位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六)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工作小组查阅个人报名扫描件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七)面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8月25日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分别组织实施。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八)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根据专业要求采用现场说课或讲课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面试当场宣布成绩。


  (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面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十)资格复审:2020年8月26日资格复审,分别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十一)体检: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资格复审通过者,分别由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考察:2020年9月1日前完成,分别由市、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相关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四)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于2020年9月20日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关于印发〈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十五)人员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需进行健康排查:


  1.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于面试前3日内申领“云南省健康码”,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者方能参加面试。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开展两次核酸和一次抗体检测。“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一个月内有境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面试。


  3.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报考人员坚持参加面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进入面试现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面试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应按照指引分批进入考场。


  2.面试期间,进入考点的面试人员,不得在现场活动封锁区域以外的地方流动。


  3.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人与人的距离保持1米以上。


  4.乘坐交通工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专项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考生如需咨询相关政策请按应聘岗位所属市、县(市、区)对应拨打电话咨询。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0875-2122926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0875-2160711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0875-6123414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0875-7130700


  保山第一中学:0875-2146298


  保山市关爱学校:0875-2120216


  监督电话:0875-2136382


  0875-2162447

2020年保山市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补充招聘报名表w.xlsx

2020年保山市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岗位设置表w.xlsx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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