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 2023 年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 据《 广东 省 事业单 位公 开 招聘 人员 办 法》 ( 广东省 人 民 政 府令 第 139 号 ) 有关规 定 ,按 照公 开 、平等、 竞争 、 择优 的 原则,现就 2023 年我市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3 年 乐 昌 市 计 划 招聘 教师 155 名 。 其 中 中 小学 教师 151 名,特殊教育教师 4 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1)。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含 2023 年非在职应 届毕业生)(详见附件 1)。
三、招聘方式
1.招 聘采 取笔 试 和面试 (或 教 育教 学能 力 测试 ) 相结合 的 方式进行。
2.根 据《 国务 院 办公厅 关于 转 发教 育部 等 部门 教 育部直 属 师 范大 学师 范 生公 费 教育 实施 办 法的 通 知》( 国办 发 〔2018〕 75 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公 费师范 生就 业 工作 的通 知 》的 精神 , 乐昌籍 生源 部 属公费师 范 生的招 聘采 用 面试 的方 式 进行 ,免 笔 试直接 进入 面 试,不列 入面试比例。此类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
3.副 高 级 及 以上 职 称人 员 或具 有 国际 公 认的 或经 认 定的国 际 知名学 府和 国 家、 省属 重 点大 学硕 士 研究生 及以 上 学历(学 位)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列入面试比例。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 用人 员列 入 事业编 制, 按 规定 办理 聘 用手 续 ,薪酬 待 遇 按国家及省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 备岗 位所 需 的专业 知识 或 技能 条件 ( 招聘 单 位和 岗 位 具体条件见附件 1);
5.具 有正 常履 行 职责的 身体 条 件和 符合 岗 位要 求 的工作 能 力;
6.年龄要求:35 周岁以下,即 1987 年 6 月 2 日以后出生。 其 中在职 特级 教 师、 中小 学 高级 教师 、 地级市 以上 名 教师和学 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以下,即 1982 年 6 月 2 日。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 行政 开除 处 分未满 5 年 或 其它 行政 处 分正在处 分期 内 的;
2.近 两年 内, 在 机关、 事业 单 位招 录( 聘 )考 试 、体检 或
考 察中存 在违 纪 行为 的, 或 在机 关、 事 业单位 招录 ( 聘)考试 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已 签订 广东 省 公费定 向培 养 粤东 粤西 粤 北地 区 中小学 教 师协议书且尚未完成所约定服务年限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 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乐昌市内在编在岗教师;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 名 时 间 : 2023 年 5 月 23 日 8:30 至 2023 年 6 月 2 日 17:30。
2.报 名 方 式 : 采 用 网 上 报 名 方 式 , 考 生 通 过 登 录 网 址 : https://www.sydwzl.com/gdlcjszp2023/ , 根 据 提 示 完 成 网 上 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
3.根 据广 东省 人 社厅 《 关于 引 导和 鼓励 高 校毕业生 到农 村 基 层从事 支教 、 支农 、支 医 和扶 贫工 作 的实施 意见 》 (粤人社 发〔2007〕141 号)、省委组织部《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 号)有关规定,对在 2020 年 6 月 2 日至 2023 年 6 月 2 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
支 一扶” 人员 和 “大 学生村 官 ”, 笔试成 绩 加 10 分( 加 分后笔 试总分不能超过 100 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 部 门颁发 的《 广 东省 “三 支 一扶 ”合 格 证书》或 《广东 省 高校 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2023 年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需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提交 毕 业证、 学位 证 、教 师资 格 证等 原件, 无 原件 者不 予 聘用 。未 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放弃聘用。
2.报 考人 员只 能 选择一 个岗 位 报名 ,报 考 多个 岗 位的, 取 消报名资格。
3.报 考人 员不 得 报考毕 业证 上 专业 名称 与 招考 岗 位专业 名 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参照《广东省 2023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 专 业报考 ,所 学 专业 必修 课 程须 与报 考 岗位要 求的 专 业主要课 程 基本一 致, 并 在资 格审 核 时提 供毕 业 证书、 所学 专 业课程成 绩 (须教 务处 盖 章) 、院 校 出具 的课 程 对比情 况说 明 等材料, 由招聘领导小组最终确认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对 含有 两个 以 上培养 方向 的 专业 ,招 考 岗位 已 明确具 体 培 养 方向的 ,则 报 考人 员须 符 合具 体培 养 方向方 可报 考 ,如专业 目 录中的 “企 业 管理 ”( 含 财务 管理 、 市场营销 、人力 资 源管 理)(A120202),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时,专业中财务管 理 、市场 营销 、 人力 资源 管 理方 向均 可 报考; 岗位 条 件为“企
业 管理” (财 务管 理 方向 )时 , 专业 中市 场 营销 、人力 资 源管 理 方向的 不可 报 考。 除专 业 目录 有列 出 培养方 向的 专 业外,其 他 毕业证 上的 专 业名 称后 面 以括 号等 形 式列出 的培 养 方向不能 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4.不 得报 考聘 用 后即构 成回 避 关系 的岗 位 。凡 与 聘用单 位 负 责人员 有夫 妻 关系 、直 系 血亲 关系 、 三代以 内旁 系 血亲或者 近 姻亲关 系的 应 聘人 员, 不 得应 聘与 该 单位负 责人 有 直接上下 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考 生须 承诺 不 主动放 弃体 检 、考 察、 聘 用资 格 ,若被 聘 用 ,保证 按时 报 到。 违背 承 诺者 将记 录 在案, 且两 年 内不得参 加我市教师公开招聘。
6.报 考 人 员 提 供 的 联 系 电 话 应 准 确 无 误 并 确 保 能 随 时 联 系 ,因提 供错 误 联系 信息 或 无法 及时 联 系造成 的后 果 由报考人 员 承担。 联系 电 话如 有变 更 ,请 及时 告 知乐昌 市教 育 局。联系 电话:0751-5556346。
六、考试
考 试根 据广 东 省人 社厅 《 关于 印发 广 东省事 业单 位 公开 招 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 号) 有关规定操作。
(一)报名确认
报 考 人 员请 于 2023 年 6 月 5 日 0:00 至 6 月 5 日 24:00 登 录 招聘系 统确 认 是否 参加 笔 试。 未按 规 定时间 进行 确 认的应聘 人员报名不成功。
(二)打印准考证。
1.自 2023 年 6 月 8 日 8:30 至 2023 年 6 月 9 日 17:30 止, 考 生自行 登陆 报 名系 统打 印 准考 证, 未 在规定 时间 内 打印准考 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符 合免 笔试 条 件的报 考者 , 需打 印准 考 证, 无 需参 加 笔 试。
3.准 考证 是报 考 者参加 考试 聘 用各 环节 的 重要 证 件,请 妥 善 保管。 报考 者 参加 笔试 、 面试 、体 检 时,必 须同 时 携带准考 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2023 年 6 月 10 日(星期六)上午 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 试方 式: 统 一集 中 闭卷 考 试。 考生 须 凭本 人 有效 身 份 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 30 分钟未到达考室或 中 途擅自 离开 的 ,视 为放 弃 考试 。具 体 考试地 点及注 意 事项 详 见准考证。
5.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考生笔试成绩低 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核
取 得面 试资 格 (含免 笔试 人 员) 的报 考 人员 须 在面试 前 进 行资格审核。
1.审 核时 间、 地 点:见 笔试 成 绩公 告, 请 报 考 人员 密 切留 意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考生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各一份复印件:
(1)毕业证、学位证(2023 年非在职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 生推荐表和学校学位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 员 须取得 教育 部 中国 留学 服 务中 心境 外 学历、 学位 认 证函有关 证明材料。
(2)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由教师资 格 认定机 构出 具 正在 办理 教 师资 格证 的 证明材 料, 并 在证明中 注 明已 生成 的 证书编 号, 且 需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 前 将教 师资 格 证提交 至乐 昌 市教 育局 , 未按 规定 时 间提 交者 , 视为 放弃 聘 用)。
(3)有效身份证。
(4)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版大一寸红底相片 1 张。 (5)《乐昌市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6)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 东 省“三 支一扶 ” 合 格 证书 》 或《 广东 省 高校 毕业 生 到农 村任 职工作证书》。逾期未提供完整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7)现场签署《乐昌市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
(五)面试
1.报 考 普 通 文化 课 岗位 的 考生 采 取 说 课 的方 式进 行 面试 , 说课时间 15 分钟。报考美术、音乐和体育岗位的考生需加测专
业素质,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技能。
2.各 岗位 在笔 试 成绩合 格者 中 ,从 高到 低 按招 聘 职位拟 聘 用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 进 入面试 。进 入 面试 环节 的 考生 如放 弃 面试资 格, 需 提交放弃 声 明(含 本人 签 名和 手印 ) ,按 照考 生 笔试成 绩从 高 分到低分 在 合格者 中依 次 等额 递补 。 笔试 成绩 合 格人数 达不 到 比例要求 的,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 试时 间、 地 点: 待 定, 具 体时 间、地 点 另行 通知 。 请 报考人员密切留意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面 试由 乐昌 市 教育局 负责 组 织 。 考生 须 凭本 人有 效身 份 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 45 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 定 面试顺 序, 未 按规 定时 间 到达 面试 候 考室或 中途 擅 自离开考 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
1.成绩计算
(1)普通文化课岗位:
非免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2)美术、音乐、体育岗位:
非免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20%+专 业素质成绩×40%。
免笔试人员:总成绩=说课成绩×1/3+专业素质成绩×2/3。
总 成绩 四舍 五 入保留 小数 点 后 2 位 。 笔 试和 面试 设置 合 格 分 数线 为 60 分, 笔 试成 绩、 说课 成 绩和 素质 测 试各 低于 60 分 的,不能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
2.成绩公布
笔 试、 面试 结 束后的 10 个 工 作 日 内, 笔 试 、面 试的 成 绩分 别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3.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的;
②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③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
④有其他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 检 对 象 。 面 试结 束 后,按 考生综 合 成绩从 高 分到低 分 按 1:1 比 例 确定体 检人 选 ,低 于合格 分 数线 的考 生 ,不能进 入 体检环 节。 如 同一 个岗 位 考生 综合 成 绩相同 的, 则 按照笔试 成 绩高低 顺序 确 定名 次; 如 笔试 成绩 仍 然相同 的, 按 面试主评 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体 检 时 间 。 体 检时 间 在乐 昌市 人 民政府 门户网 站另 行 公告。
3.体 检 标 准 。 体 检标 准 及项目 参照广 东省 人社 厅 《关于
调 整广东 省事 业 单位 公开 招 聘教 师岗 位 人员体 检标 准 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1〕134 号)。放弃体检需提交放弃体检声明,声 明 中含本 人签 名 和手 印。 因 怀孕 不能 参 加体检 的考 生 ,需在体 检 当 天 提 交 推 迟 体 检 申 请 书 并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供 相 关 医 学 证 明 ,否则 按照 放 弃体 检处 理 。怀 孕考 生 生产完 毕后 , 由考生再 次提出体检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4.注 意 事 项 。报 考 人员 凭 有效 身 份证 件 、笔 试准 考 证参加 体 检,不 按规 定 进行 体检 的 ,视 为放 弃 体检。 报考 人 员在体检 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 检合 格的 考 生确定 为拟 聘 用考 察人 选 ,按照 《广 东 省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276 号)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 工 作表现 、遵 纪 守法 、廉 洁 自律 、社 会 关系以 及是 否 需要回避 等 方面的 情况 进 行考 察, 并 通过 查阅 个 人档案等 方式核 实 其是 否 符合报 考资 格 条件 。放 弃考 察 资格 的需 提 交放 弃考 察 声明 , 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八、公示与聘用
经 考试 、体 检 、考察 合格 的 考生 确定 为 拟聘 用 人选, 名 单 在 乐昌市 人民 政 府门 户网 站 公示 ,公 示 时间为 7 个工 作日 。公 示 期间, 对拟 聘 用人 员名 单 有异 议的 , 请以书 面形 式 (包括必 要 的 证 明 材 料 ) 向 乐 昌 市 教 育 局 反 映 , 监 督 投 诉 电 话 :
0751-5556346,0751-5567930 。 公 示 结 果 无 异 议 的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办理相 关聘 用 手续 ,签 订 聘用 合同 , 试用期 为一 年 ,试用期 满 考核不 合格 的 ,取 消聘 用 资格 。被 正 式聘用 人员 , 需在聘用 单 位服务 满 5 年 , 并按 规 定时 间到 市教 育 局和 聘用 单 位报到 , 未 按期报 到者 作 自动 放弃 聘 用资 格处 理 。各岗 位拟 聘 用人选, 如 本人自 动放 弃 (需 在拟 聘 用公 示结 束 前提交 放弃 聘 用声明, 声明含本人签名和手印)将取消聘用资格。
按 报考“ 岗 位代 码 ”分 配 到相 应学 校 任教(同 一“ 岗 位代 码”有多个学校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自行选择学校)。
九、递补
因 下列 情形 导 致拟聘 岗位 出 现空 缺的 , 按招 聘 职位表 相 同 “ 岗位 代码 ” 报考 人员 的 考试 总成 绩, 从 高分 到低 分 依次等 额 递补;如同一“岗位代码”无递补人员的,则在同“招聘岗位” 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调剂。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 聘人 员伪 造 、涂改 证件 、 证明 ,或 者 以其 他 不正 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其他事项
(一 ) 报考 人 员须 诚信 报考 。 资格 审 查贯 穿 招聘 工 作全 过
程 ,在招 聘各 环 节发 现报 考 者提 交虚 假 报考材 料或 不 符合报考 资 格条件 的, 一 经查 实, 取 消报 名、 考 试或聘 用资 格 。如有伪 造 或变造 学历 、 学位 、职 称 等证 件或 工 作经历 证明 等 行为的, 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 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乐昌市教育局解释。
附件:
乐昌市教育局
2023 年 5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