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系统

网络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2日9:00至2022年8月24日16:00

网上确认时间:

2022年8月27日9:00至8月28日16:00

咨询电话:

0754-86816832

技术支持电话(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仅处理系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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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南澳县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 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两检后方可参加考试。其中考前7天内有深圳旅居史的考生抵汕后需完成3天内3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均为阴性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具体的低风险区详见微信公众号“健康广东”每日发布的“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注: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 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 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南澳县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人: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一致

 

南澳县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通告

根据《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办发〔2019〕11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7名,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关聘用人员7名,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7名。(详见《南澳县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8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机编办发〔2019〕11号)规定执行,并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o.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至2022年8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南澳县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nasyzp2022/),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结束2天内通过手机短信进行反馈,请考生及时查看短信,登录报名系统详细查看。

3.报名确认:考生请于2022年8月27日9:00至8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2年9月1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内)、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信息页)、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无学位证的,可以不上传提交)、教师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资料。

(3)考生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即2022年8月2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考生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22年9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进行计算。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入围机关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以及对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办发〔2019〕11号),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购买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留意相关通知及公告,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招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五)本公告由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电话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6816832

技术支持电话:0754-88996337

附件:

附件1:南澳县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20220808.xlsx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