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现将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以及体检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各招聘岗位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澄海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9月26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大埕集中,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集中乘车到指定医院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体检对象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体检对象在工作人员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附件2),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体检对象联系。因集中地点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服务,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迟到。
(五)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澄海区教育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澄海区教育局将按规定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联系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0754—8585606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附件:
1.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关于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的有关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现将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23年9月24日进行,上午8:30开始,下午14:00开始。
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时间详见《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时间安排表》(附件2)。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考点)设在汕头市澄海中学白沙校区,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平路23号。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即上午8:00前、下午13:30前)到达面试考点报到。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评委提问的形式,考查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不指定教材。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面试应聘人员须知
1.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查阅清楚本人面试所在地点、时间和分组安排,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笔试纸质版准考证,上午面试的应聘人员于8:00前,下午面试的应聘人员于13:30前到达面试考点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按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不得穿(戴)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口罩)参加面试。
3.应聘人员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领回。
4.应聘人员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应聘人员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5.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室面试。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室前需将随身物品放在面试室外,禁止应聘人员将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纸笔等带入面试室。候考的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应聘人员需离开考点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点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应聘人员传递试题信息。
6.应聘人员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与试题有关的问题,任何情况下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应聘人员透露个人信息(姓名、岗位以及其他可供判断个人身份的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7.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到候分室等候,保持秩序,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待面试成绩生成打印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抽签序号卡签领面试成绩通知书,同时领回本人物品(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应聘人员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8.面试应聘人员领取成绩通知书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9.应聘人员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安排好交通工具等事宜,保管好面试所需重要证件,注意安全。建议应聘人员提前熟悉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避免错过面试时间,造成遗憾。
2.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附件:
附件1: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人员名单.pdf
附件2: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时间安排表.pdf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1日
关于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和《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成绩公告》,现对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的人员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有关要求,确定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9月20日(9:00-11:30;15:00-17:00)。
资格复审的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九楼会议厅
请入围面试人员按要求到审核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同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双面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亲笔签名);
(二)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五)本人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如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首页原件,需在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主管部门印章;
(七)以汕头生源身份报考的应聘人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笔试成绩符合政策性加分(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十)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证件(除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负责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五、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时间初定在9月下旬(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有关事宜近期将在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六、联系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0754—85856062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附件: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5日
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成绩公告
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已于2023年9月10日结束。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在“汕头市澄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stchjszp2023/ )公布,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由本人填写《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成绩查分申请表》(附件),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于2023年9月15日前到澄海区教育局三楼305室人事股(澄海区澄华街道玉潭路124号)申请核查。每名应聘人员可申请核查1次。逾期视同无异议。考试组织单位在收到申请人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作出答复。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联系电话: 0754—85856062
重要提示:各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选有关事宜将于近日在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附件: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成绩查分申请表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3日
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公告
根据《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3年9月10日上午09:00-10:30。
(二)笔试地点:汕头市澄海中学白沙校区(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平路23号)
(三)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
(四)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内容包括:(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岗位笔试试卷分A卷、B卷,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B卷,报考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使用A卷。
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打印准考证
(一)打印时间:2023年9月8日9:00-2023年9月10日9:00期间,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联系部门及电话
澄海区教育局:0754—85856062
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ai.gov.cn/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3年9月7日
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澄海区是全国著名侨乡之一,是红头船的故乡,是全国闻名的玩具工艺、毛织服装生产基地、玩具礼品出口基地。澄海向来崇文重教,兴学育才,蔚然成风,文化积淀厚重,教育基础扎实。澄海区全方位落实区委“强学”战略,推动基础教育上新台阶,先后获得全国教育“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教育强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广东省互联网环境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在广东省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获优秀等次等荣誉称号。
为改善我区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澄海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90名。其中中职教师10名,中小学教师74名,幼儿园教师6名。具体岗位见《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澄海区在编在职教师以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和约定服务期限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其中中职教师、中小学教师岗位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二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公告、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等环节均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ai.gov.cn/ch/)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1日9:00至2023年9月6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8月31日9:00至2023年9月6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汕头市澄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stchjszp2023/ ),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应聘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应聘人员本人使用。
澄海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在报名系统中查看资格初审结果,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3年9月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3年9月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2023年9月6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3)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澄海区教育局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澄海区教育局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内(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即2020年 9月7日至2023年9月6日)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考,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和上传证书,并按要求参加加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加10分。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
(5)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或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主要内容包括:(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4.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岗位笔试试卷分A卷、B卷,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B卷,报考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使用A卷。
5.笔试加分审核:2020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属政策性加分对象,请于报名截止之前(2023年9月6日),自行打印填写《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澄海区教育局三楼305室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加10分。加分资格审核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00。未按时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澄海区教育局三楼305室人事股申请核查。每名应聘人员可申请核查1次。
分数核查限于下列范围: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四)资格复审
澄海区教育局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的人员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澄海区教育局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澄海区教育局申请复核。
因应聘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线下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采用评委提问的形式,考查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不指定教材。
3.面试成绩于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澄海区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省、市另有新的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3.其他事项。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
(八)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澄海区教育局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澄海区教育局提出异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同一岗位组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的名次依次选择聘用学校。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澄海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5856062
澄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0754-85856032 0754-85875345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