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公告
现将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总名次确定
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请于本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联系。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本次体检由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具体时间与报到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入围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三)体检报到
入围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费、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签字笔。同时提供本人“粤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配合测量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37.3℃,方可参加体检。属矫正视力的近视考生,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所有入围考生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证件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体检纪律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附件2),熟悉体检有关的项目及要求。体检开始前,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需关闭并上交体检工作人员,体检结束后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体检项目须由医院工作人员确认无漏检、误检,考生签名确认后,方可自行离开。
(五)体检结果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参检考生。
(六)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
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实施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四、组织考察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内容
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以及个人征信证明。
(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请入围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五、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0754-88571558)
监督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329275)
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成绩与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doc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02日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结构化面试公告
根据《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 上午8:30
2、地点:百城人才测评考试服务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06号国际商业大厦1栋6楼)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为每人5分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于上午7:45前到考点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3、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
4、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候考考生需离开考点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主考官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5、面试开始后,考生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室。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室。
6、面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从主考官指引,以普通话回答问题。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7、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8、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获取、传播试题信息。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生成后,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抽签序号卡签领面试成绩通知书,同时领回本人物品。考生领取面试成绩通知书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考生报名系统公布。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提前了解广东省汕头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考前7天内有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提前联系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3、考生须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开考时注意事项
1、入场时,考生须出示粤康码、行程码、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入场。
2、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5)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3、考生须按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口罩上不得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4、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或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5、考生应认真了解疫情防控要求和附件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在候分室上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离场。
6、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本次面试将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进行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金平检察微信公众号、考生系统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三、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0754-88571558)
监督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329275)
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xlsx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25日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 资格审核环节的通知
根据《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要求,面试前我院将对考生就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下午3:00-5:30
地点:金平区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金环路16号)
二、所需审核资料
1、《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后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中手写签名);
2、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证明各一份);
5、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A4纸上);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8、C类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非必需);
9、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10、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单位前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出示粤康码、行程码与核酸48小时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审核需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审核前7天内有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照汕头市最新防疫政策执行并提前联系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可委托他人代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联系部门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0754-88571558)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7日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技能测试成绩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技能测试已于10月15日结束。技能测试成绩在考生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成绩与排名。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10月25日下午1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分数复查。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金环路16号)
申请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联系电话:0754-88571558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21日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技能测试公告
根据《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技能测试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能测试
(一)测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上午9:00,考试时间为20分钟。
(二)测试地点:汕头市中博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23号)。
(三)测试内容: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方式为看打,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分数相同的以准确率高者优先。
(四)注意事项:考场计算机安装微软拼音、搜狗拼音、百度拼音、紫光拼音、微软五笔、搜狗五笔、百度五笔、极品五笔输入法,考生不得自行携带U盘等外部存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不得自带速录机。
二、打印准考证
(一)打印时间: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3日上午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1) 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 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 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 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 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省汕头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两检后方可参加考试。
注:①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4)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1. 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 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 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等相关处置。
2. 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中的疫情防控要求和附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须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0754-88571558)
监督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329275)
附件:《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技能测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30日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因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需要,根据现检察辅助人员队伍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岗位职责:从事司法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2、招聘人数:10人。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广东省汕头市户籍;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详见岗位表);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3年9月5日之后出生);
7、有较强的中文电脑输入技能、语言表达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管理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被聘人员属机关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待遇标准按照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官网、金平检察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9:00至9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stjpjcyzp2022/
3、报名材料:
(1)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
(2)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及个人信息页;
(4)上传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5)上传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5、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名结束3天内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报名结果的反馈,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与内容
1、考试形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考。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及考前48小时内核酸测试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
(1)技能测试
①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②考试内容: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方式为看打,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分数相同的以准确率高者优先。
③成绩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将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岗位排名。
(2)面试
①确定面试对象: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考察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
④面试成绩:总分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3)考试总成绩
①总成绩计算方式:两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②成绩公布时间: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③确定名次: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本次成绩自公告聘用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未录取的应聘人员将统一收录进本院合同制书记员储备人才库中。在此期间如果出现合同制书记员空缺的情况,我院将再次启动招录程序,对于人才库中的应聘人员,采用免除技能测试环节、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录筛选。
(三)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就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1、确定资格审核对象:面试对象即为资格审核的对象。
2、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所需审核资料:
(1)《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后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中签名);
(2)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A4纸上);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7)C类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非必需);
(8)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
4、其他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可委托他人代理,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6、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将统一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的顺延递补。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3、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4、所需提交材料:考察对象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5、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官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官网、金平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并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
(七)录用
1、确定录用对象: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确定为录用对象。
2、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三年签订一次,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法另行制定),每年考核合格、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0754-88571558)
监督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329275)
技术咨询电话:88996337
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5:30
七、其他事宜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相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考生在考前7天非必要不出市。技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官网、金平检察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3、本次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准,具体事宜由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xlsx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