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网络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17:00

咨询电话:

0753-3263761

技术支持电话(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仅处理系统问题):

4008228076

关注了解更多最新招考资讯~

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复审对象

  (一)“笔试加面试”岗位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视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具体名单详见《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免笔试”岗位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所有考生(附件2)。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8月1日-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四、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五、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提交的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报考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

  (六)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七)报考设有 “兴宁籍”岗位的人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本(结婚证),或在兴宁市缴交社保的清单等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八)《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4)。

  (九)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十)“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人员需提供近期大一寸蓝底证件照片一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六、递补资格复审

  (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如需递补,用人单位会第一时间联系递补资格复审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8月5日前

  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近期密切留意我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八、疫情防控要求

  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粤康码为绿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附件:

  1、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免笔试岗位直接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4、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9日

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 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注:①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 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 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12972]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

关于举办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各位考生:

  经研究,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定于2022年7月16至17日举办,现将笔试注意事项及疫情防控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安排

  (一)综合类岗位笔试时间:7月16日上午

  (二)教育类和卫生类岗位笔试时间:7月17日上午

  二、报名确认

  请考生于6月27日9:00至28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xnrsjzp2022/)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加分资格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6月30日至7月1日带相关证书原件到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请于7月11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五、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考生严格按照《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见附件)要求做好考试防疫措施。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4日        

附件

  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广东省2022年各项人事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注:①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考生成功打印准考证,视为已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

  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附件: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第一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35号).pdf [524963]

 

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6月17日至2004年6月17日期间出生)。个别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详见附件1)。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报考有“兴宁籍”要求的岗位,应为兴宁市生源(籍贯),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兴宁市,或已在兴宁市缴交社保的人员(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7日)。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考试的,不受岗位户籍条件限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sydwzl.com/gdxnrsjzp2022/(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岗位需求表(附件1)和报考指南(附件4),注册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并注意保存登录账号和密码。

(三)报名确认:报考者请于6月27日9:00至6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网上确认操作方法:登录报名系统-报考管理-报考记录-确认参加笔试。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请于7月11日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上传附件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者应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9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2022年6月30日-7月1日带证书原件到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7、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8、各岗位笔试参考人数除卫生类岗位外,其余岗位需按1:3以上比例方能开考。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综合类和教育类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卫生类分为两种岗位,一种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另一种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即免笔试岗位。考生须留意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报考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笔试加面试”岗位考生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类,即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类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卫生类基础知识。

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笔试加面试”岗位人员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报考“免笔试”岗位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请留意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清单详见《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4)第22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

参加“笔试加面试”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参加“直接面试”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382号)文件规定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应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开展,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ingning.gov.cn/zfjg/xnsrlzyhshbzj/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工作一般于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专项招聘周期。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按照《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粤人社函[2022]135号)执行,报考者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

1、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3-3263761;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2;

3、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附件:

1、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3、2022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5、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考承诺书

6、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